民法典对小区绿化规定如下:
1、对小区绿化规定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2、小区绿化分广义绿化和狭义绿化,广义的泛指只要增加了植物,改善居住小区环境的种植栽培园林工程等行为,都可以算是小区绿化,狭义的是指在广义的泛指基础上增加了人为的评判标准,如该植物的存在,3、对环境的利弊分析,特别是有些外来植物,一切的基础以对人类社会的投入产品来评判。进而划分出,小区绿化、别墅绿化、庭院绿化、景观设计等。
4、成功的设计必须满足使用要求,所以设计伊始就要弄清业主的需求。小区绿化能创造出理想的地方就餐,款待亲朋,让孩子们尽兴。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园中吃饭、娱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