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全年综合所得额进行纳税,即将所有的收入汇总计算后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如果一个人有多个单位发放工资,那么他需要将两个单位发放的工资加总起来,作为其全年综合所得额的一部分,然后按照税收档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全年综合所得额确定纳税义务。全年综合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之和:(一) 工资、薪金所得;(二) 经营所得;(三) 劳务报酬所得;(四) 稿酬所得;(五)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 财产租赁所得;(七) 财产转让所得;(八)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九) 偶然所得;(十) 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