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各种的问题就应该找开发商,但是要记得保留证据,有的开发商不会承认的,还可以找小区的其他业主进行起诉,这样成功的几率就会大很多的了。
二手房购买后出现质量问题谁来负责
对于两手房的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质量问题并不知晓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当然,房屋存在严重的隐患质量问题能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除外。如果房屋还在新建商品房质量保修期内的,买受人可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免费维修。
第二、若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有质量瑕疵,则可能构成欺诈,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并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商品房后发现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
1、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3、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购买商品房后发现各种的问题就应该找开发商,但是要记得保留证据,有的开发商不会承认的,还可以找小区的其他业主进行起诉,这样成功的几率就会大很多的了。
赠券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解决
很多城市的大型商厦的返券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时,商家的做法如出一辙:参加返券活动的商品如要退掉,均要将返券部分的现金扣除。有的商家甚至规定,如果是礼券所购商品则不予退货。赠券其实是商家与消费者订立的一种契约关系。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无论是使用现金还是附券购买商品、经营者都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按国家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如果符合“三包”退货条件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全额退款。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要负哪些责任
商品房出现以下质量问题开发商要承担责任:
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或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开发商按照预售合同之约定承担维修和一倍赔偿的责任。
3、超过保修期,开发商不对非主体结构质量瑕疵承担保修责任。
4、开发商对对房屋拒绝修复的法律承担。
5、开发商注销后,质量瑕疵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民事主体承担。
新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为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所购买的房屋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认定有质量问题的,购买人可以要求退房,造成的损失应由开发商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