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诉至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劳动合同的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