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1、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
(1)享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召开业主大会;
(3)提出建议;
(4)行使投票权;
(5)享有被选举权;
(6)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享有各类服务资金的使用权;
(8)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具有监督权。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可以要求换物业吗
业主是可以要求换物业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业主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主体,也可以共同管理其他重大事项。而物业是为了业主服务的,他们之间就是委托于被委托的关系。所以业主是有权要求换物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