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是一至两年,时间过长会影响原单位的工作安排,时间过短则有可能达不到锻炼的目的。对挂职锻炼的去向范围规定的是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种活动带有一定的指令性和计划性,在什么时候、选派什么人到什么地方和单位去挂职锻炼以及让公务员挂什么职、锻炼的时间多长等问题,都是由机关决定并与接受挂职人员的单位事先协商做好计划而组织实施的。
【法律依据】:
《挂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挂职干部个人特点,安排相应工作岗位,明确职责分工,放手使用。
第六条 办事处负责挂职干部上岗前的教育培训工作,内容涵盖办事处(长三角招商局)职能、各项规章制度、纪律作风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及特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