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县(包括城市中的区,以下同)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二、代表名额:县级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1名。三、代表名额分配:一次足额分配到各选区。四、选区划分的依据: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或单位登记的人口数为依据。农村选区:一个村或几个村为选区,城市选区:一个社区居委会或几个社区居委会为一个选区。每一选区按1—3名代表划分。五、年满18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政府应在选举日前21—25天完成选民登记。七、选民一般在户口所在地选区登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所在选区登记,也可在居住地登记选举。八、在选举日20日前,在醒目的公共场所公布选民名单,名单要保留20天。九、在选举日5天前把选民证颁发到选民手中,或用身份证领取选民证。十、人大代表候选人产生:1、各政党人民团体可联合或单独提名代表侯选人;2、选区选民10人以上也可提名代表候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