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交给银行,向银行申请贴现,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银行按照票面金额扣收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期间的利息,将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的净额交给汇票持有人。
一式五联“贴现凭证”的基本格式:
第一联(代申请书)交银行作贴现付出传票
第二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申请单位账户收入传票;
第三联(收入凭证)交银行作贴现利息收入传票;
第四联(收账通知)交银行给贴现申请单位的收账通知;
第五联(到期卡)交会计部门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贴现收入凭证。
贴现单位的出纳员应根据汇票的内容逐项填写上述“贴现凭证”的有关内容,如贴现申请人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贴现汇票的种类、发票日、到期日和汇票号码,汇票承兑人的名称、账号和开户银行,汇票金额的大、小写等。其中,贴现申请人——即汇票持有单位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