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
2、要约邀请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法律行为;要约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4、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条当 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