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的法律解释:
1、二手房买卖又称存量房买卖,是指买受人通过支付房款、卖受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行为;
2、二手房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重新上市交易的房地产,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