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古田会议决议》明确规定中国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除打仗外,还要担负宣传、组织、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建立党的组织等项重大任务。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 指出“红军第四军的共产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对于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妨碍极大,若不彻底纠正,则中国伟大革命斗争给予红军第四军的任务,是必然担负不起来的”。进而指出红军党内存在的关于单纯军事观点、极端民主化、非组织观点、绝对平均主义、主观主义、个人主义、流寇思想、盲动主义残余等错误思想的表现、来源和纠正方法。进一步明确了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为了宣传、组织、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设革命政权而打仗的。进一步明确了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党必须加强对军队和军事工作的绝对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