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全勤奖的发放前提为劳动者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等情形,为了激励劳动者而给予的一种奖励。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所以休带薪年休假是法律规定给劳动者的权利,是劳动者的合法休假。因此,如果以劳动者休了年假而扣罚全勤奖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