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格式合同是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为了重复使用的合同。提供合同的一方需要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格式合同中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格式合同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格式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是:依法订立的格式合同有效,但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无效。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效力如何认定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效力认定为有效,但要求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必须予以说明。
民法典中格式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民法典》中格式条款一般情形是有效的,以下三种情形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等。
民法典中格式条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格式条款一般是有效的,但是格式条款无效的有三种情形:一是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一般合同无效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二是格式条款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时无效;三是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第三种情形中的免除自身责任,又可以称为免除主要义务,主要指条款中含有免除条款提供方按照通常情形或一般交易习惯应当承担的主要义务,一些为消费者所诟病的类似于“商品一经售出概不负责”等条款皆属于此类情形。加重对方责任,是指格式条款中含有在通常情况或一般交易习惯中对方当事人不应当承担的义务。如某些合同中规定消费者对于不可抗力发生的后果也应承担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是指格式条款中含有排除对方当事人按照通常情形或一般交易习惯应当享有的主要权利。这三种无效情形不是彼此排斥,而是互有重合之处,比如,某格式条款违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可能也加重了格式条款相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了其主要权利。
如何认定格式合同的判决
认定格式合同的判决的方式:1、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