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归档整理方法如下:在合同文本双方签字盖章完毕后,由合同承办人两日内将合同以下有关资料移交法务部,并由法务部专人签收,法务部专人两日内负责将其记录到合同台账,同时,法务部专人每两周应查对已经用印并录入合同编号的合同的归档情况,对于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