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房的使用主要分为提取和贷款两个方面办理提取业务时,房产套数为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国范围内的房产套数之和。若职工在深和异地各有一套房产,则职工房产套数为两套房;若职工及其配偶婚前各有一套房产,婚后家庭房产套数按两套申请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权利人的,职工就此套住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的,不予受理。因此,该套住房权利人中,如果存在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其他权利人,则不能办理购房提取。职工针对同一套住房仅能申请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业务,不能提取多次。同一时间段,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该套住房终止提取后,可以申请另一套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请租房提取。异地有房在本市无住房可申请租房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想要在买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后,会对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核查,并给意见;接着,公积金贷款资信会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审查通过后,个人可以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最后,等公积金贷款划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