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打死人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具体有:
一、侵犯的对象是别人的生命权;
二、客观表现为:
1、行为人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致人死亡的结果必须客观发生;
3、行为人的过失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16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主体;
四、犯罪的主观表现为过失,包括过度自信和疏忽。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