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特殊工种的职工要退休的,可以先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再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最后报劳动局批准后就可登记为退休,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_x000D_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_x000D_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_x000D_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_x000D_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_x000D_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_x000D_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