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多少小时不正常。根据劳动法,一个正常的工作周应该是40小时,超过40小时算加班。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应该按照规定支付加班费。同时,长期过度的工作时间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应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除了此标准工时外,还存在综合工时制以及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才可实行。如交通、铁路等行业中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实践中,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另外,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正常工作8小时,要求加班当天16小时以上,老板不给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