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否可以退回,需根据情况而定,情况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同意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消或者收回;
2、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