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定金和订金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两者有不同的法律性质。定金指的是一方出具的用以表示自己认真履行合同的保证,通常规定在合同中,如果该方违约,则应该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者损失赔偿费等。定金是一种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主要起到债务担保作用,是一种法律约束力比较强的方式。而订金则是双方达成合同前支付的购买意向证明金。订金通常视为双方之间达成购买协议的依据,如果最终未能签订合同,支付的订金应该退还。订金一般是购房、购车、预订酒店等服务业务中常见的一种付款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定金和订金的具体规定,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认。另外,在实际交易过程中,需要双方协商明确定金和订金的支付方式、数额及退还条件等细节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