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职时间还没到,能否提前走分两种情况:1、工作没有交接完,肯定是不能提前走的。2、如果工作已经交接完成,但是离职时间没到,和原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前走的。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