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旷工和迟到、早退不一样,处理方式较为特殊,一般是: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且责令反省;第二次旷工,以全公司通报批评的方式警示本人及其他员工,并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