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开出的专票是为了让购方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相关规定,购方可以凭借专用发票上的信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但需要证明发票内容真实、符合税法规定,并且该发票未被重复使用。因此,如果对方需要抵扣专票,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票、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等,核查并确认符合税法规定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大额、高风险的交易,需要更加谨慎,确保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核查相关信息,防止风险。建议在出具发票后及时与购方沟通确认抵扣情况,并保留好相关文件。这样不仅可以确保自身合法合规,也能够与购方建立更好的信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五条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服务的纳税人,应当向购买其货物、接受其应税劳务或者服务的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购买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者服务的纳税人,可以凭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