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所有权在法律上有何规定?

律师回答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等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时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一、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的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

二、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之间如何区分

二者的区别为,对于房屋所有权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对于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

小产权房生效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且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备案。

有关小区车库所有权的法律规定

小区内的地下车库是有独立产权的,所以是归车库的购买者拥有。此类地下停车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的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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