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索赔解除合同商品房的退房程序如下:
1、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2、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3、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4、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