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想咨询劳动合同法找什么部门
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产生纠纷争议的应该是先在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该部门往往设立在当地的劳动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是国家规定免收费用的。对该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诉讼。
二、劳动合同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仲裁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当事人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当事人如果在申请仲裁时,应该要提交书面形式的仲裁申请书,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等同数量的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应该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当日起5天内,需要作出受理仲裁或者不予以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审应该在开庭的5天前,将开庭地点、具体时间通过书面的通知的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时,应该先行调解,在查明具体的事实,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该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当日起45天结束;针对复杂的案情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可以适当进行延期并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延长的时间一般不可超过15天。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咨询可以到劳动局或者是仲裁机构去咨询,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是负责劳动合同争议和纠纷的,一般来说遇到劳动合同纠纷先去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之后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