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情况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只要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并且工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无论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都会认定为工伤,要按照工伤的待遇给予相应的赔偿。用人单位使用临时工的期间内,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赔偿。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