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没签合同怎么处理
1、由于双方并没有书面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那这个合同是否是成立的以及是否是生效的,这将直接影响到判断双方当事人的一方是承担缔约的过失责任还是承担缔约的违约责任。
2、根据大家的社会经验以及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作中我们对合同订立及履行必须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基准。
3、假如根据我国法律要求,依法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那就必须要依法书面订立工程建筑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互相约定是要采取书面形式签合同,那也必须要采取书面形式。
4、根据我国的《民法典》
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法院应可否确认已完工工程量而作出判决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一方当事人对工程的量有异议的,就要按照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签字证明等书面材料的确认。因此可以看出,假如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开展施工建设,但如若未能提供相应的签字证明文件来证明这个工程的施工量是有发生的,就按照一方当事人所提供的其他证据来确认工程实际所发生的施工量。
2、根据一方提供的证据,假如另一方确认并同意或者提供的相反证据根本不足以反驳前述的签证材料的,人民法院就可以确认前述材料是具有合法的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