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务员是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公务员不属于《劳动法》的范围;只有与劳动者建立起了劳动关系那么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公务员是直接签订聘任合同,这都是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人员不属于《劳动法》管辖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我国公务员尚未纳入社保范畴,所以,也没有社保缴纳什么的。
公务员聘任合同是指机关经过公开招聘或选聘的方式聘任公务员,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与应聘者所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公务员聘任合同是聘任制公务员与机关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不是考的聘用制公务员是不需要签合同的,但有5年服务期的要求。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届时考核合格,即给予转正定级。
二、劳动合同主体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1、劳动者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1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2企业、事业单位的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2、用人单位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对于正式的公务员是不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是直接遵守《公务员法》签订聘任的合同,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不同的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