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拆迁安置房改成子女名下要办理过户登记。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税费缴纳凭证、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拆迁安置房能否落户子女名下
拆迁安置房能落户到子女名下,只要取得了产权证就可以落户。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落户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拆迁安置房如何给子女过户
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两种,不过不管是哪一种都要先取得产权证,才可以过户: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这种房产过户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母是卖方,儿女是买方,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第二种房产过户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先由父母同子女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
拆迁安置房能否公证给子女
拆迁安置房能公证给子女,但是要取得产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拆迁安置房如何交易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交易,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公证吗?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拆迁安置房如何买卖
拆迁安置房产权齐全的话和普通房一样买卖,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意向后按下面流程操作:1、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写明双方的约定;2、携带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3、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并交纳相关费用;4、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到场签字,完成过户。问: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什么内容?答: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有以下这些内容:(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3)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4)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6)产权登记的条款。(7)税费负担的条款。(8)违约责任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