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确实因为有需要迁移户口的,户主又不配合的,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反应,之后派出所会派出相关人员,组织进行调解,做通户主的思想工作。且户口迁移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任何人都不得无故非法阻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