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违约金的计算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协商确定,约定违约的不同情形以及适用的违约金标准,并应当注明解除合同的条款,违约金的数额一般要考虑日租金、租赁期限长短、预期的营业损失等因素。
一、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呢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
一、出租人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的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二、租房子违约金有哪些
租房子违约金主要有:(1)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而解除租赁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要缴纳房屋租赁违约金。(2)承租人存在破坏房屋及其设施等行为,不合理使用房屋的,应该缴纳违约金并赔偿一定损失。(3)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进行转租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或者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租人索要违约金。(4)承租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租金或者拒绝缴纳租金的,除了应该补交拖欠的租金外,还应该缴纳违约金。(5)出现租房合同约定的要缴纳违约金的其他情形应根据具体情况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三、提前解除房租合同赔偿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