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假最新规定是什么
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哺乳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1年的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关于哺乳假:
哺乳假与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是两个概念。
哺乳假是指女方产假期满后哺乳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于1年的哺乳假。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时间,其视作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