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变化一:职责有变
支书、村主任“一肩挑”。在以前,村干部和村主任由不同的人担任,处理村事务的时候,程序也比较复杂,且有时候很难统一意见。2021年村书记将会兼任村主任,将农村工作的领导权、人事权、财权一把抓。
2.变化二:任期有变
村干部以前是三年一选,2018年中央公布了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对村干部任期时间进行了调整,由三年改为五年一选,且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3.变化三:工资有变
适当提高“一肩挑”村主干的工资待遇,在年终绩效考评时,由乡党委、政府根据考核等次,适当增加绩效考评奖系数和提高全年误工补贴天数,由乡党委、政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计算。
4.变化四:待遇有变
对表现优秀的“一肩挑”村主干在各类评优评先、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变化五:晋升有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