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增与调减的意思是当企业要申报所得税的时候,如果出现账面上的帐与标准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对账面上原有的收入、支出等数据进行增加或减少,这样才可以算出正确的应纳税额。一般缴纳税务的时候可以直接根据税务单上面的金额缴纳,但是有的时候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一些税务进行纳税调整。
所得税纳税调增调减方法
1.扣除超过标准的费用,不能入账的成本做所得税纳税调增:
即:不能做税前扣除,增大应纳所得税所得额;
例如: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是(营业)收入的0.5%.公司收入3000万元,实际发生招待费13万元,13万元的60%即7.8万元可以税前抵扣,且未超过最高限额3000*0.5%=15万元,所以不能抵扣部分为13-7.8=5.2万元.所得税率为25%,应做所得税纳税调增5.2*25%=1.3万元
2.对免税收入,在所得税计算中做了纳税计算部分做所得税纳税调减,以减少企业的纳税额,
比如: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这部分就要做应纳所得税所得额减少
然后用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然后根据这个来算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