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收入计算公式可以表示如下: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它不仅是企业补偿生产经营耗费的资金来源和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也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以及企业现金流入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法律依据: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