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可以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一、诉讼费没有交居然能开庭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必须交纳诉讼费。如果有法定事由可以免交、缓交。所以不交纳诉讼费完全可以开庭的,只要有法定事由免交或者缓交了诉讼费。是否交纳诉讼费不是立案的前提和条件。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二、夫妻感情破裂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的想起诉离婚首先要由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需要提交起诉书;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然后立案庭对起诉进行审查,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最后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