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不可以做担保使用。可以提供的担保物必须是有价值的、可变现的财产,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没有价值不能变现,故不能作为担保物,但可以作为具有还款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交。
一、租赁合同不写租金合法吗?
不可以,房屋金额是合同中的必备条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作为买方需要注意: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是就不能买?
可以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但是不能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不能转移物权。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所以,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证明材料,如果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
三、如何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赊销款能够到账
当事人若需要保障赊销款到账的,可以要求义务人以物品作为抵押,到期不能支付欠款的,即可以处分抵押物。《民法典》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