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位为员工购买公积金不是强制性义务,但如果约定了为员工购买公积金却不交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举报处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