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晋中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 1.购买自住住房、政府拆迁安置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2.申请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
3.已被纳入本市(含市辖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没有住房,其租住的住房租金支出超出总收入25%的;
非房屋类:
晋中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晋中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晋中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个人支取公积金时,应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专管员签章并加盖单位财务印鉴,由单位专管员或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规定的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所提供的复印件证明需提供原件或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管理部)审核,确认其符合支取条件后,由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打印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详情请看晋中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晋中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
全额提取:
晋中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时间
1.职工个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因购买自住住房,购房合同签定之日起(按首付款收据日期确定),三年内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二手房,产权变更后二年内办理支取手续,大修翻修住房完工后一年内办理支取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