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以降薪吗1、不需要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可以降薪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涉及的劳动者都是在一个用人单位长期或相对持续稳定提供劳动的人,设立该种合同制度就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以劳动者因年龄增长工作效率降低等为借口,而不与劳动者续约,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虽然明确规定劳动者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该类合同,但并没有就能否降低工资或变更岗位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实践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为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通过变相减少劳动者权利或增加劳动者义务的手段,如降低薪酬、变更岗位等,恶意逼迫劳动者离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这样的立法精神: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在新合同中至少应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即做到“原岗原薪”。劳资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也属于续订劳动合同的性质,当然也应当符合“原岗原薪”精神。因此,公司在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以你工作效率下降等为由,降低工资待遇是不合适的。如果因此导致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需连续两次可以签订固定期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