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及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房产权应是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那么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呢?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房产权中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用途不同,居住用地使用年限最高,为七十年。那这个七十年的起算点在什么地方呢?根据规定,开发商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此时也应是房产权中土地使用权的起算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