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屠宰生猪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答

关于非法屠宰生猪构成什么犯罪?的法律问题,

一、非法屠宰生猪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屠宰生猪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非法屠宰生猪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未构成犯罪的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处罚。非法经营罪属于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的一种,是指非法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而非法屠宰生猪就符合其中第一款的规定。因为我国对屠宰生猪是有严格规定的,这是一种定点专营物品,为此还专门制定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在未经法律定点经营的情况下私自屠宰生猪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取缔、没收并处罚金;若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凡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屠宰生猪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其屠宰工具、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非法屠宰生猪提供屠宰场所、屠宰工具、运输工具或仓储设施的单位或个人,也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另外,加工注水猪肉、销售“无牌”猪肉的单位和个人也将受到高额处罚。

、非法屠宰生猪不构成犯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有违法所得的,由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二、非法经营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包括刑罚不同、立案标准不同。

()刑罚不同。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刑时无期徒刑,但起点刑是两年以下,非法经营罪最高刑是有期徒刑,但起点刑是5年以下。

()立案标准。不同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以销售金额作为主要计算依据;非法经营罪是以经营金额作为主要计算依据。

、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分如下:

()诈骗罪是行为犯,非法经营罪是结果犯。

()从客体方面,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的所有权。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3)从主观方面,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经营罪是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

公民若是想要实施屠宰生猪的行为,那么在实施此类行为之前,最好是结合现行法的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有资格实施此类行为,若是没有资格最好不要屠宰生猪,这是由于此种情形下实施的屠宰生猪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若是情节严重,还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非法经营罪等的罪名。

相关内容: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

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5条进一步补充,对“非法经营活动”作了进一步列举,这些规定对于具体适用该罪的定罪量刑起着重要作用,主要包括: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998、、9)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98、9、),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98、、3日、),对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99、、5),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4),对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牟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但对于买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经营许可证明,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构成犯罪的,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但是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4、8),对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对擅自经营国际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电信业务或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牟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3),对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罗仑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以上是由优律师为您整理的有关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仍然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

非法营运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非法营运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问题,

一、非法营运是否构成犯罪

非法经营行为若情节严重是会构成犯罪的,应当对行为人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规定进行刑事处罚,具体的处罚规定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通常是指年满6周岁的正常人,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未满6周岁或精神病人,是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所谓“单位”,是指各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

4、主观要件

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非法营运的行为是侵犯了国家对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管理的制度,只要扰乱了市场秩序而造成严重的,那么就可以按非法经营罪来进行处罚,除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且还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罚金,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相关内容: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内容。

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

997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系列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颁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刑法》第5条进一步补充,对“非法经营活动”作了进一步列举,这些规定对于具体适用该罪的定罪量刑起着重要作用,主要包括: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998、、9)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98、9、),对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98、、3日、),对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99、、5),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行为也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4),对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牟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但对于买卖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等经营许可证明,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构成犯罪的,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但是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4、8),对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8、《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对擅自经营国际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电信业务或涉及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牟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3),对非法生产、销售盐酸克罗仑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

以上是由优律师为您整理的有关非法经营罪的司法解释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仍然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

非法拘禁多久才算构成犯罪?

关于非法拘禁多久才算构成犯罪?的法律问题,

一、非法拘禁多久才算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二十四小时以上,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具体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38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4小时的;

、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二、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包括主体要件不同、犯罪对象不同等。

()主体要件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

()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未先办理延期手续而超期羁押人犯的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

虽然现行法明确规定了非法拘禁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并非所有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的公民,都一定会被认定为犯了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具体达到什么车程度才被认定为是犯罪,则需要法院审理纠纷案件后确定。

相关内容: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

非法拘禁,顾名思义就是用不合法的手段拘押、禁闭他人,限制他人的人生自由的行为。因为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罪基本的权利,若非法剥夺就构成犯罪了。那么大家知道非法拘禁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吗?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身体自由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是组成民事权利体系之一的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权利的享有基于民事权利能力。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之自然人均依法享受包括身体自由权在内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本罪侵害的对象,包括一切自然人

(即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人)。即包括无辜公民、犯错误的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和犯罪嫌疑人。有一种观点认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他人”,只是指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包括潜在的有意志活动能力的人在内,如幼儿、醉酒者和熟睡中的人。但不应包括完全没有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能力的人,如婴儿、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守法公民,也可以是犯有错误或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行为的特征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的身体自由。凡符合这一特征的均应认定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如非法逮捕、拘留、监禁、扣押、绑架,办封闭式“学习班”、“隔离审查”等等均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概括起来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如捆绑;另一类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曲,即将他人监禁于一定场所,使其不能或明显难以离开、逃出。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例如,将妇女洗澡时的换洗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浴室的行为,就是无形的方法。此外,无论是以暴力、胁迫方法拘禁他人,还是以欺诈方法拘禁他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

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成立本罪。但发现不应拘捕时,借故不予释放,继续羁押的,则应认为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群众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依法收容精神病患者的,也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从实际发生的案件来看,多为掌握一定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基层农村干部。另外,这类案件往往涉及的人员较多。有的是经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有的是经上级领导同意或默许的;有的是直接策划、指挥者,有的是动手捆绑、奉命看守者。因此,处理时要注意,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只是其中的直接责任者和出于陷害、报复和其他卑鄙动机的人员。对其他人员应实行区别对待,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因法制观点差,把非法拘禁视为合法行为;有的出于泄愤报复,打击迫害;有的是不调查研究,主观武断、逼取口供;有的是闹特权、耍威风;有的是滥用职权、以势压人;也有的是居心不良,另有所图。不管出于什么动机,只要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故意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即构成本罪,如果非法剥夺他人身自由是为了其他犯罪目的,其他犯罪比非法拘禁罪处罚更重的,应以其他罪论处。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非法拘禁罪认定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提醒,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若还想了解其他方面的的,例如非法拘禁罪的量刑,可以到优律师网站咨询专业的律师。

非法持有多少克构成犯罪?

关于非法持有多少克构成犯罪?的法律问题,

一、非法持有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可能会涉嫌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

()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

二、非法持有毒品一定会构成犯罪吗?

、非法持有毒品不一定会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如果数量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谓“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是指除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以外的毒品,其含量已达到了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的定罪数量标准。对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以犯罪论处。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盗窃、抢夺、抢劫罪的区别。

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抢夺、抢劫他人财物时附带获取毒品的,如果在来不及清理赃物或不知犯罪所得中有毒品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明知获取的赃物中有毒品而非法持有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事先明知他人有毒品,而实施盗窃、抢夺、抢劫行为得手后又非法持有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总之,根据其法律特征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非法持有毒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如果行为人合法持有毒品,则不构成犯罪。即依法生产、使用、研究毒品的人持有毒品时,是正当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审理毒品非法持有案件后,若是认定罪名成立,可能会判处犯罪分子承担刑事处罚。

相关内容:非法持有弹药罪可以判缓刑吗?

因为弹药的危害性极大,储存及使用不当,都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在我国,除特殊工种外,其他人私自持有弹药均是违法犯罪行为,会被判刑,那么非法持有弹药罪可以判缓刑吗?在此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您能从中获取答案。

一、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二、非法持有弹药罪可以判缓刑吗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如果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缓刑。

、造成人员死亡,且情节严重的;

、造成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未予赔偿的。

三、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的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支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3支的,为有期徒刑一年;4支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发以上3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发以上4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发,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4、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发以上5发以下的,为管制刑;5发以上发以下的,为拘役刑;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5发,每增加5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5、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发以上3发以下的,为管制刑;3发以上4发以下的,为拘役刑;4发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至发,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6、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枚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枚的,为有期徒刑二年;

7、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虽未达到以上起点,但造成人员伤亡的,伤人,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轻伤增加人或重伤增加人,刑期增加六个月;死亡人,为有期徒刑一年,死亡增加人,刑期增加一年(数罪并罚的除外)。

(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支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支,刑期增加一年;

、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5支,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支,刑期增加六个月;

3、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3枚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枚,刑期增加一年;

4、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5、非法持有、私藏气枪铅弹5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5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6、非法持有、私藏其他非军用子弹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发,刑期增加一个月。

现在大家对非法持有弹药罪有更深入的了解了吧,通过上述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只要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非法持有弹药罪可以判缓刑,当事人可以申请缓刑。但在此提醒大家,为他人也为自己的人身安全,远离弹药,做个守法的好公民。

非法狩猎麻雀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狩猎麻雀只以上的构成非法狩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强拆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强拆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民的居住用房或商业用房,不仅自身价值较高,而且通常还存放着被拆迁人的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上法条说明,非法强拆有可能构成犯罪。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非法屠宰生猪的罪行

非法屠宰生猪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非法屠宰生猪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被判处更重的刑罚。此外,未经法律许可私自屠宰生猪的还将面临相关...查看全文

生猪屠宰新政策?

律师分析: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法规。1997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8号公布,根据2008年5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5号第一次...查看全文

非法屠宰生猪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非法屠宰生猪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将受处罚。非法经营罪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非法屠宰生猪符合其规定。我国对屠宰生猪有严格规定,私自屠宰将受取缔、没收和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有期...查看全文

生猪屠宰场建设规定?

法律解析: 第一、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定点屠宰场位置较靠近居民居住点,随着市县、乡镇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这些定点屠宰场更趋接近居民居住点和街道中心地带,已不适合继续建设屠宰场。 第二、各定点屠宰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屠宰车间建设不符合技...查看全文

生猪屠宰场建设标准?

律师分析: 第一、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定点屠宰场位置较靠近居民居住点,随着市县、乡镇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这些定点屠宰场更趋接近居民居住点和街道中心地带,已不适合继续建设屠宰场。 第二、各定点屠宰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屠宰车间建设不符合技...查看全文

生猪屠宰场建设规定?

律师解答: 第一、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定点屠宰场位置较靠近居民居住点,随着市县、乡镇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这些定点屠宰场更趋接近居民居住点和街道中心地带,已不适合继续建设屠宰场。 第二、各定点屠宰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屠宰车间建设不符合技...查看全文

生猪屠宰的程序和要求

个体屠宰需要办理的证件包括屠宰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屠宰许可证根据不同类型的动物进行申请,犬类屠宰许可暂无统一规定。排污许可证是针对屠宰行业,根据屠宰和肉类加工的规模进行核发。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是针对动物饲养、屠...查看全文

个人屠宰生猪违法吗,什么机构来管理

定点屠宰场的经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需要经过审查、申请和办理相关手续,包括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新建定点屠宰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屠宰经营者必须持有合法证件,禁止无证无照和一证多点经营。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定点屠...查看全文

生猪屠宰批发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

您好! 生猪屠宰企业是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生猪屠宰所得是否免税,首先要判定其是否属于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查看全文

农村私自屠宰猪违法吗

违法屠宰生猪及提供相关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将面临罚款和没收,严重情节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加工注水猪肉和销售“无牌”猪肉的单位和个人也将受到高额处罚。...查看全文

屠宰法?

律师分析: 1、国内贸易部发布,《家畜定点屠宰管理规定》,不过已经失效。 2、《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和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查看全文

非法私宰生猪罪量刑标准?

私宰生猪属非法经营罪,可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情节特别严重者,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财产被没收;单位犯罪,主管和责任人也会受罚。...查看全文

私宰生猪多少头构成刑事

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如果没有其它的违法情节时,私自屠宰生猪一般只是行政处罚,还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不得为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查看全文

去私人屠宰场杀猪,是否违法?会受到什么处罚?

对对猎杀野猪要判几年的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野猪被正式的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所以,杀野猪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珍贵动物,视情节的严重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查看全文

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生猪定点屠宰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检验室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四)有经考核合...查看全文

运输生猪无检疫票是否构成犯罪?

运输猪肉没有检疫票属于犯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将受到罚款处罚。非法屠宰生猪属于非法经营罪,违法者将受到取缔、没收并处罚金的行政处罚,严重情节者将面临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查看全文

开厂有人私自宰生猪犯法吗

发现有人私自私宰生猪可以举报。举报110。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如果是农户自己家里杀猪自己食用就不属于违法,出售的话就不可以。无论屠宰的...查看全文

私宰生猪罪量刑标准

私宰生猪涉嫌非法经营罪。一般会被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被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那么犯罪分子会被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被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会被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那不仅...查看全文

私宰生猪罪立案标准

非法屠宰生猪刑事立案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1、非法屠宰生猪属于非法经营,凡未获得生猪屠宰许可证屠宰生猪的,将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其屠宰工具、生猪、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为...查看全文

私自屠宰牛卖是什么罪

私自屠宰牛卖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买卖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