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1、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主体只有两个,即国家和农民集体。
2、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土地所有权的特征是什么
土地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
(1)客体的特定性,即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只是土地。
(2)主体的限定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所有权交易的禁止性。在我国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权交易,都属于非法行为,均属无效。
(4)权能的分离性。土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并不直接行使土地所有权,而是将土地所有权的权能授权绘社会组织或自然个行使。
就国家土地所有权而言,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就集体土地所有权而言,主要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