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购房政策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农村落户政策
国家规定下面四个条件中的其中一,即可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农村老家。
因读大学将户口迁出农村,而且毕业后在城市没有找到固定工作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而且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但是农村有住房,而且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但其还有结婚,并且父母是农村户口的人,可以将其户口迁回农村。
重庆落户政策
市外户籍人员在渝务工经商,主城区满5年,其他区县(自治县)满3年,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在主城区入户需要人均面积30平方米以上),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本市远郊31区县(自治县)城镇居民(含2010年8月1日后就近就地农转城居民),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房且实际居住,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迁来入户。
东莞落户政策
(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在我市落户的重点群体包括以下八类:1.农村学生在我市大中专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的人口;2.农村青年参军退伍、转业后升学将户口迁入的人口;3.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的人口;4.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5.新生代农民工;6.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7.技术工人;8.留学归国人员。其中第1至第5类重点群体,属放宽限制群体,要制定更加宽松的政策措施;第6至第8类重点群体,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群体,要坚决取消相关限制条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市公安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局参与)(二)调整完善落户政策。优先解决非户籍人口存量问题,按照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取消我市积分制入户政策;进一步放宽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限制,以在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为入户条件,实施稳定就业居住入户,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市公安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局参与)(三)推动户籍信息化服务管理。结合“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升级现有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市户籍审核流程,采取信息化手段,实现户政业务网上办理和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市公安局牵头)
大连落户政策
积分落户政策,包括成就积分和综合积分。 成就积分是市政府对高端人才的奖励积分,综合积分是将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分值。 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基本条件 以合法稳定就业(含创业,下同)、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以积分落户和政策性审批为主要管理模式,实行阶梯式、差别化的户籍管理政策。 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居住的外埠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落户,以及本市新区人员户籍迁往主城区、新市区和落户新市区(不含户籍由主城区迁入的)5年以下迁往主城区的,适用本办法。不含已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国籍或长期居住资格的人员。 要求的年限均为连续年限。 申请落户本市的人员,办理时应当具备与申请事由相符合的条件。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同时办理,有职业的应先办理工作调动。 个人在申请落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3年内不再受理其落户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一)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