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军人无重大过错的前提下,没有军人的同意,法院不得判决解除军人婚姻。这是对军婚的保护,但是若要享有这项保护的权利,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1、现役军人的范围。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具有军藉的干部与战士。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在军队工作未取得军籍的职工和其他人员及退役、复员和转业人员均不属于该现役军人的范围。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是指军人的配偶不是军人,该配偶向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况而言。如果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现役军人向不是军人配偶的一方提出离婚,不适用军婚保护的特殊规定。
3、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如果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军人的配偶进行一定的说服教育,积极改善夫妻关系,判决不准离婚。
4、军人有重大过错的不适用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并非只要军人不同意,配偶一方就不能离婚,当军人有重大过错时,非军人的配偶一方仍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