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税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农村居民、大学生、城镇低收入家庭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后,备齐材料便可领取购房财政扶持资金。
签订购房合同备齐材料后即可领取财政扶持资金
在之前发布的《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中,有明确规定,“对农村居民、城镇低收入家庭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市城区购房的,财政补助标准100元/平方米;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房的,补助标准50元/平方米。
此次发布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兑现农村居民、大学生、城镇低收入家庭购房财政扶持政策的工作流程。在购房户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后,购房户持相关资料便可到市住建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办理财政扶持政策兑现。户籍在农村的农村居民购房,需要提供农村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购房人身份证、购房款收据以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个人银行储蓄卡。大学生购房,需要提供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定)、购房人身份证、购房款收据以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个人银行储蓄卡。城镇低收入家庭购房,需要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购房人身份证、购房款收据以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个人银行储蓄卡。市住建局服务窗口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审核购房户应享受的购房财政扶持资金数额,将购房户应享受的财政扶持资金从专户支付到购房户个人存款账户。
房屋交易契税下调25%数额根据购房合同价格核算
之前制定的“房屋交易契税在现行税率标准基础上统一下调25%”的政策也进一步细化了兑现购房户契税扶持政策的工作流程。在购房户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后,购房户持《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款收据、个人身份证、个人银行储蓄卡到市地税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审核应享受的契税扶持政策。市地税局服务窗口将按相关文件规定和购房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载明的购房价格,核算购房户应享受的财政扶持资金数额,并出具财政扶持资金核算凭据。市住建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按照市地税局出具给购房户的财政扶持资金核算凭据,将购房户应享受的财政扶持资金从专户支付到购房户个人存款账户。
在购房户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到市地税局、市住建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审核后,限时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但购房户享受购房财政扶持政策后,原则上不得退房和变更购房合同,确因特殊原因退房和变更购房合同的,应先在市住建局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退还财政补助资金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