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偷录或者说跟拍跟录的的证据,只要确实是合法夫妻的委托,并且不进入其他人私密空间,就应该是合法有效的。婚外情行为,但也都会相当谨慎,想要收集到重婚或持续同居的证据,概率还是非常之小。但并不排除有人会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与人同居或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可能。
一、民法典规定精神出轨的离婚证据有哪些
哪些可以作为精神出轨的证据?目前法律还没有精神出轨一说,精神出轨也只表现在精神上,没有实质证据。哪些可以作为出轨证据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2、照片效力有限难“作证”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因为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证据的合法性。3、录像偷拍时地点只能在自家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要能证明未被修改过夫妻双方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4、保证书“白纸黑字”难否认在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那么这份对方亲口承认的“白纸黑字”能否作为配偶有外遇的证据呢?卢明生律师认为是可以的。在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指出该保证书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二、用望远镜偷窥违法么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用望远镜偷窥是违法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将偷窥的他人隐私以书面,照片,录像等形式记录并予以公开,一方面是侵犯他人隐私权,另一方面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甚至可能要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三、照片作为交通违法处罚证据的合法性问题
一般认为,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即所谓证据“三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有多种形式,比如因果联系、条件联系、时间联系、空间联系等等。
所谓真实性指的是,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证据的合法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手段合法,即无论是正当行政程序还是正当司法程序都要求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经由合法手段收集,通过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能采信;二是形式合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表现形式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证据除了具有真实性和关联性外,还必须具有合法性,“违章照片”的合法性是判断其能否定案依据的核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的规定,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一规定表明,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并非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侵害,仍然可以作为定案根据使用。但是,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便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