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法转让劳务合同。如果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劳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的主体、具体条款等内容。但变更劳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