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不能留置,只有动产可以留置。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留置权必须具备的要求是什么
留置权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依法明确规定;
2、债权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必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有关,否则债权人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合同时才能实现;
5、债权人留置财产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6、留置权人对留置物享有合法占有权。
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
二、民间借贷担保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常见的债权担保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
第一、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一)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权利质押
可以质押的权利有: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汇票、支票、本票等。
第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三、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四、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留置。留置权主要适用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债权。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三、担保债务的履行途径
担保债务的履行方式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
4、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